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装机容量为1800MW,一期2台300MW机组,二期2台600MW机组。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25t/h锅炉,系第一时段建造的配套300MW机组锅炉(锅炉制于1997年);其锅炉型号为HG1025/18.2-WH10。该炉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露天布置、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的燃煤锅炉。
招标范围:本次低氮改造中,涉及到锅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气动)、主燃烧区摆角执行机构(气缸)、燃尽风门执行机构(电动)、燃尽风摆角执行机构(气动)、三次风冷却风门执行机构(电动)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4至少具有2台或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5不允许投标人(或投标方)转包本工程。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8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三、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