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资福桥至资福寺三级公路新建工程已由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以 镇纪要【2017】1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人民币67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预算造价约人民币 670314 元。路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 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 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 二级的 公路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8 月 6 日下午17:00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