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玉溪市峨山县城提质扩容重点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已由玉溪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玉溪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 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峨山县城提质扩容重点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玉溪市峨山县城提质扩容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3890万元,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如下(以最终政府审核值为准):
序 号 子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额
(万元)
1 峨山县城市防洪体系配套工程(嶍湖、峨湖) 打造具备防洪功能的景观公园及其配套设施:嶍湖公园规划用地197.55亩、水域面积为61300㎡;峨湖公园规划用地244.05亩、水域面积为68100㎡ 28190
2 峨山县临江公园、江心屿和
滨河景观带提档升级工程 (1)临江公园优化工程
整修公园大门、亭子等473㎡,修缮游道1880㎡,新建小型广场1210㎡,灯光系统120 套及给排水设施修缮。
(2)阿普笃慕文化园
修缮游道230㎡,修缮公厕56㎡,灯光系统60套及绿地优化2110㎡。
(3)猊江亮化工程
建造灯光系统1125套。
(4)练江两岸绿化亮化立面美化工程河道清淤 7920m?,河道修复1440㎡,驳岸面积7200㎡,观光走廊3600㎡,立面改造37560㎡,绿地优化12560㎡,灯光系统1261套。
(5)十里长廊
绿地面积12560㎡,排水系统完善22880m,栏杆2880m,景观小品1144个。 4990
3 峨山县临江路延长线、晶水路、环城南路建设工程 (1)道路工程
环城南路,总长1927.056m,根据不同路段,规划红线宽24m、18m;临江路延长线,总长616.337m,规划红线宽24m;晶水路总长592.879m,规划红线宽24m,建造北侧道路红线外22~30m的滨河绿化带;
(2)排水工程
新建雨污水管,实现雨污分流;
(3)管线
布设电缆沟,进行道路两侧强弱电架空线入地;
(4)新建道路两旁交通、照明、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17110
4 峨山县猊江南北路建设工程 (1)道路工程
猊江北路总长2217.546m,根据不同路段,规划红线宽度为16m;猊江南路总长2424.35m,规划红线宽度为24m、20m、18m;易峨高二级公路改移道路工程,总长1367.9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2)同步建设强电、弱电等配套管网。
(3)同步完成排水、交通、绿化和照明等附属工程。 28860
5 峨山县彝祖笃慕聖园建设工
程 项目规划占地380亩,主要包括硬质景观建设总面积为40270㎡、水体建设面积为11100㎡、绿化改造面积43330㎡、建筑物建设面积1620㎡。 12770
6 峨山县晶山路改扩建工程 (1)道路工程
道路全长4197.257m,道路红线宽32m;
(2)桥梁工程
安逸路桥采用3-16m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全长50m,桥宽24m,跨度为48m;
(3)涵洞工程
在道路K2+784.292处设置DN1000的临时圆管涵洞;
(4)排水工程
新建雨污水管,实现雨污分流;
(5)实施架空线入地,建设强电、弱电电缆沟;
(6)完成交通、照明、沿河部分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21970
7 合计 113890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17年(含建设期2年)。
3.2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
3.3 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的模式运作, 由被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代表(玉溪市家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按1%:99%的比例出资,共同组建自主经营的项目公司(SPV公司)。同时,由市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SPV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并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政府按照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付费模式进行付费(市、县两级按6:4比例承担)。当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 供应商 条件。
4.2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 投资实力要求: 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提供 2014 年至 2016 年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且 2016 年年末净资产 10 亿人民币以上(含) 。
4.3.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如未办理入滇登记手续的,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办理完毕入滇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入滇登记证书。
4.3.3 业绩要求: 正在实施 或完成过1个以上(含)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 亿元 的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采用BT、EPC、BOT、TOT等投融资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或申请人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均可以作为申请人业绩。
4.3.4 信誉要求: 投资人信誉良好,自成立以来无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无对企业信誉有不良影响的未决诉讼等,并声明保证:
1) 、在过去五年内(2012年至今),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
2) 、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3) 、在过去五年内(2012年至今),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3.5 其他要求: 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主体包括: 企业(联合体各方,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如有) 。
4.4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1 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