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1.1招标范围及规模:对鸿雁商都采暖系统、给排水、消防、电力配电、综合布线、外立面维修、屋面防水等进行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1.2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乌兰大街与郭尔罗斯大路交汇处。
1.3 计划工期:工期6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标段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1 包1 建筑主体装修改造(地市) 项 1.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要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2.5外地企业应具有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2.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况,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2015-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新成立公司按就近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