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单位。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具体的营业范围),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版本有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是混合离子交换器(混床)的生产厂家,自有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具备乙级或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自有或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需将设计和施工委托其他单位的,在投标时只提供分包承诺书,承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