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佛山110千伏沥新输变电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140601442010820)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本期新建2台63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0回、无功补偿电容器2×3×6012kvar,对侧保护改造;新建110千伏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2.733km;及配套通信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4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