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钦州港公租房一、二期新建住宅区配电工程公共部分、居民部分土建工程 已由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钦港审批立项字[201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XZZBQZ1707695C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榄坪三号路东面地块,金鼓外环路西面。
建设规模:①钦州港公租房一、二期新建住宅区配电工程公共部分土建工程,工作内容为住宅区内电缆保护管埋设、电缆井砌筑;② 钦州港公租房一、二期新建住宅区配电工程居民部分土建工程,工作内容为住宅区内电缆保护管埋设、电缆井砌筑及配电房内电缆管沟、设备基础砌筑浇捣。
合同估算价: 约75万元 。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无 。
设计单位: 广西赛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