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2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3养护期:5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建设规模
1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施工 2017年至2018年度计划投资:6540.0171万元;其他年度养护费用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珲乌公路: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16.8万平方米
2、劝农大街:九台界—双阳界,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98万平方米
3、东吉林大路:二道界—九台界,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43.5万平方米
4、林溪大街:莲花山大路—东吉林大路,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
5、净莲大街:珲乌公路—同心村面铺,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
6、雾开河大街:赵家—珲乌公路,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