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内容: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高温再热器TP347HFG材料改造施工项目,按照招标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施工。
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高温再热器TP347HFG材料改造施工项目;
2、项目规模:#2锅炉高温再热器TP347HFG材料炉管共计74排,每排13根(外3圈为HR3C材质,本次不更换,更换管段规格φ51×3.5),新管成排供货安装(每排13根)。上焊口为顶棚下方600mm处,下焊口为原高温再热器水平段中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1. 每根管上焊口为TP347HFG与TP347HFG对口焊接,数量为962个,下焊口为SUPER304H与SUPER304H对口焊接,数量为962个。炉管安装为整排安装,投标方现场焊接原高温再热器管排的第3根与第4根(新装管排的第1根)位置之间的滑块,共计148组。投标方负责搭设脚手架、吊车租赁、炉管吊装等临时措施,并对更换管排的炉管内的氧化皮进行清理。
2.2. 投标方负责所有焊口的热处理及金属检测(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第3款技术要求)。
2.3. 投标方负责改造工作所需脚手架及保温(具体见技术规范书第5款施工说明)。
2.4. 投标方负责改造工作的所有施工措施项目(例如:若需割除炉墙,所割除管子的所有焊口的焊接、热处理及金属检测)。投标方负责管排用吊车的租赁。
2.5. 投标方负责高温再热器出口弯头处氧化皮的清理,清理措施(若需割管,投标方负责割管、焊口恢复及金属检测)由投标方负责。
2.6. 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受热面管排的吊装难度及吊装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做详细说明。
3、服务地址:山东省莱州市;
4、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
3、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3项的600MW及以上机组高温再热器管道改造业绩(指施工企业,应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以证明,合同内容须涵盖主要技术参数)如招标方调查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废除投标资格。
4、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有丰富的高温再热器管道改造经验;项目其他专业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方提供项目经理的工作履历证明)。
5、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投标方提供近5年内安全施工或生产纪录。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方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2、资格后审相关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3、资格后审文件按照资质要求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投标单位安全诚信评价管理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后,投标截止日前务必按照我公司安监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安全诚信评价,评分结果将按比重计入评标因素中。
八、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 年9月25日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