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7年四季度2018年三季度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2017-09-19
招标编号:HBCZ-17040769-171503
开标时间:2017-10-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7年四季度-2018年三季度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BCZ-17040769-171503
2、项目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7年四季度-2018年三季度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3、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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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服务内容名称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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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取三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质的审计公司 |
具有大中型省属国有企业年度决算、具备承担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计和重要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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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取三家审计公司 |
具备承担国有企业一般事项审计、各类财务专项检查和非重要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能力 |
注: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标段1和标段2提出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标段,如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标段1和标段2可以同时中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及能力,拟派项目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本次投标人可以是合伙企业;
5)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一年(2016年10月-2017年10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标段特别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年度决算审计经验,具备承担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计、重要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能力。(以合同为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小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具备承担国有企业一般事项审计各类财务专项检查和非重要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能力。(以合同为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