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三北拉法克锅炉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张家口市万全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张家口三北拉法克锅炉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张家口建创凯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于2017年9 月18 日至2017年9 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原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