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2018年度职工食堂牛奶类食材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1
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2018年度职工食堂牛奶类食材招标(二次)(项目编号:2017HN-ZGSTNNLZB)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2018年度职工食堂牛奶类食材招标(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5、供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二、招标范围: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2017-2018年度职工食堂牛奶类食材供应商 |
项 |
1 |
40 |
40 |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5、提供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提供三份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后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
3、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食品经营台账,索证索票;
4、供应商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
5、食品供货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合同(加盖公章);
6、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7、提供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