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7年第十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21
招标编号:CSIEZB17030739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现对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7年第十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307396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第一包 |
电动机 |
卧式 |
黑岱沟选煤厂 |
台 |
52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第二包 |
无线对讲通讯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黑岱沟选煤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第三包 |
电动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49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个月 |
第四包 |
电动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公用事业公司、炸药厂、生产服务中心 |
台 |
132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个月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每包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营业收入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对于2014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l 本项目第2包接受正规经销商,其余各包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l 参与第1、3、4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业绩要求:
l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