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17-31-zb112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 标 公 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装采购
招标编号:QH17-31-zb1127
1. 招标条件
本青海银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装采购项目已由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所需服装设计、生产加工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内容:
2.2.1职工工作服装设计、生产加工及相关服务采购。
2.3主要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 2017年12月15日之前
2.5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服装设计、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所含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和经营等内容,不接受贸易公司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由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生产,并须质量检验合格;
3.5服装品牌须是近三年中国知名品牌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6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本企业近半年(2017年1月-6月)主要技术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及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近三个年度(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同类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有本地化服务机构。
3.9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参加此次投标。
3.10投标人须具备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 2017年9月 25日 至2017 年 9 月29日,每日上午 0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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