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制水能力提升项目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2017-09-30
招标编号:RHZH-2017-Z-17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就其制水能力提升项目水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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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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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卧式双吸离心水泵机组 |
台(套) |
1 |
送水泵房 含配套电机、全套附件及安装等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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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式斜流泵机组 |
台(套) |
2 |
取水泵房 含配套电机、全套附件及安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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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水泵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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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编号:RHZH-2017-Z-174
三、 采购预算限价:伍佰万圆整( 5000000 .00元)
四、 供货、安装、调试时间要求
a、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将全部设备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b、 安装时间:供货完成,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21天内完成;
c、 调试完成时间:设备安装完成后,现场具备调试条件后,10天内完成。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如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只接受制造商报名);
2、2014年至今所投品牌产品(必须包含斜流泵且流量≥4000m3/小时)具有在自来水、污水、电厂、水利工程等项目供货、运行良好的使用案例。
C、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制造商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2014年至今所投品牌产品(必须包含斜流泵且流量≥4000m3/小时)具有在自来水、污水、电厂、水利工程等项目供货、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案例的业绩合同,合同原件报名现场备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相关要求,须附满足要求的业主证明原件)。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期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涉及原件,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报名结束后当场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2) 本次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