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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十四中学综合实验楼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7    
核心提示:本安庆市第十四中学综合实验楼新建工程施工已由安庆市迎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迎发改【2017】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

本安庆市第十四中学综合实验楼新建工程施工已由安庆市迎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迎发改【2017】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安庆市第十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AQ-2017-413 2.3建设地点:安庆市 2.4工程概况:安庆市第十四中学综合实验楼新建工程施工,面积约3970㎡(地上面积),主要为图书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等。工程投资约900万元,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7招标类别:房建 -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自2014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依法依序递补的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可于2017 年11 月22 日至2017 年11 月29 日18: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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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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