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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

1.招标条件

本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2项目编号:DCZBZC2017(016)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标段; 2.3.1服务范围:蒙自天源大酒店、石屏天源酒店、弥勒天源酒店、弥勒天源酒店红河水乡过桥米线店、个旧经营部。 2.4计划服务期: 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止。 2.5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中标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承保、增值、理赔等一系列服务履行承诺;中标方应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加强与投保单位的联系,同时定期向投保单位进行回访、沟通、征求意见,扬长避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信誉。 2.6付款方式:保险费按年结算,中标方将缮制好的保单正本及发票送达甲方处后,甲方按相关财务制度支付2018年保费。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登记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红河州13个县(市)设有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的机构; 5、投标人单位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27 日至2017年 12 月 01 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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