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8年汕头潮南供电局信息安全防护设备日常维修框架项目己获批准,资金来源己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 2018年汕头潮南供电局信息安全防护设备日常维修框架项目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预计数量(台) 标包号 报价要求 标包金额(万元) 单价限价(元/台/月) 标书费(元)
1 2018年汕头潮南供电局信息安全防护设备日常维修框架项目 9.09 1000 1 采用投标金额方式报价,投标报价100%(不含本身)以下的为有效报价,但在80%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9.09 6.28 100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若招标结果已过期,为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应招标方要求,投标方继续为招标方提供延期服务,直至招标方完成相关招标工作并确定维护单位为止。延期服务费用按2018年该项目实际定标月单价,根据双方核定的实际服务月数,按实结算。结算公式为:服务费(合同价款)=2018年项目定标月单价*双方核定的实际服务月数。投标方应先向招标方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给投标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