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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资金来源: 其它
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3G18001
1.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2.3投资概算:298万元。
2.4资金来源:省级福彩公益金。
2.5计划工期: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9月24日,总工期154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二个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 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根据省住建厅《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招[2015]4号)有关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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