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01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碎石,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夏大道项目位于安徽省来安县汊河镇,是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内规划的一条城市主干路,里程2.12k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道路标准路段宽度为60m,设计速度60km/h。道路两侧各设有15m路侧绿化带。
2.2招标范围:
滁州市来安区域华夏大道(规划支路-汊河大桥)总承包工程施工用碎石。
2.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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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应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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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石 |
1-3cm |
m³ |
58337 |
滁州市来安区域华夏大道(规划支路-汊河大桥)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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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m³ |
58337 |
2.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2.5交货地点:
滁州市来安区域华夏大道(规划支路-汊河大桥)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2.6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以及其他相关国家规范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代理授权函,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应具有碎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