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华宁里46号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属于拆除重建项目,其中拆除建筑面积为2584㎡;重建总建筑面积338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84㎡,不计算容积率部分为地下室建筑面积801㎡。建筑高度20.08m(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的数据为准)。 技术经济指标表(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的数据为准)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 一 | 复建工程建筑面积 | 3385 | ㎡ | |
| 1 |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2584 | ㎡ | |
| 2 | 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801 | ㎡ | |
| 2.1 | 地下一层 | 801 | ㎡ | |
| 2.1.1 | 设备用房 | 176 | ㎡ | |
| 2.1.2 | 人防区域 | 625 | ㎡ |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越发改函【2017】201号 。
1.2.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88.55 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费:
2060.55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工作范围:工作范围为本项目所必需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岩土勘察、测量、物探、超前钻等)、建筑、结构、装饰、设备、电气、给排水、消防、市政管线(供水、供电、排水)、景观、人防、园林绿化、暖通空调、、防雷、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等各专业设计工作。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ink3'>(1)工程勘察工作:现场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含超前钻),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同时对项目范围内和周边地下管线、建筑物基础情况进行勘察,出具勘察报告。(2)负责完成立项范围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设计及周边建筑防护、施工总平面图等)、招标人所需要的各阶段深化图纸。中标人除应按招标人要求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提交模型(如招标人需要)、效果图(按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引用图集的复印件、专业工程施工大样图、所需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等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缺陷责任期和各阶段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ink4'>ink4'>ink4'>
(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结合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ink4'>
(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工作(如有)。ink4'>
(5)其他工作:ink4'>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包括施工招标控制价配合、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对数等工作;?技术配合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编制竣工图等,应急指挥系统设备设计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监督及配合等;ink4'>
?报建配合工作:项目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所有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备注:在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意见对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9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
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2)项 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并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
2018年
1月12日至
2018年1月 1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二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100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牛乳基2号401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7668902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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