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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批复文号雄发改资[20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项目名称 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
批复文号 雄发改资[20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7]150号
批复单位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南雄市江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第四标段:河口至杨屋村等6条农村公路硬底化改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第四标段包括河口至杨屋村0.303公里、江头沙湾至黄坑4公里、杨屋、沙湾至黄坑4.5公里、南甫至白泥坑至西坑4.5公里、南甫新塘坑至井坑、水口坝1.5公里、涌溪官田至官田老路0.7公里等6条农村公路硬底化改建项目已由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的批复》雄发改资[2017]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雄市江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第四标段建设里程共15.503公里,包括河口至杨屋村0.303公里、江头沙湾至黄坑4公里、杨屋、沙湾至黄坑4.5公里南甫至白泥坑至西坑4.5公里、南甫新塘坑至井坑、水口坝1.5公里、涌溪官田至官田老路0.7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4.5m,混凝土路面宽3.5m,路面厚20c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四级。详细施工范围及路段分布计划见施工图设计。2.3、计划投资: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约人民币438.2万元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公路工程施工。2.5、建设地点:位于南雄市江头镇。2.6、施工工期:4个月。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是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必须持有交通厅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以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该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3、本工程不接受处于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申请人报名,各申请人应对此要求做出承诺。3.4、按照粤交基函[2015]155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的要求,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增加以下内容:(1)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2)本工程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在投标人(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3.5、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省建设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6、根据粤交基函[2015]124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将采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列从业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等作为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信息采信依据。对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3.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通知公告】)。 4.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进行报名。 4.3、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江头镇河口至杨屋村等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第四标段:河口至杨屋村等6条农村公路硬底化改建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账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账号。 (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4.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投标人在截标前10日(即2018126下午16:00时截止)停止提出疑问。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6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至10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或因自身原因签到不成功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注:签到的人员须为已经入库的人员)。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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