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招标公告
蕉岭县新铺镇“古镇古街”二期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蕉岭县新铺镇“古镇古街”二期改造项目,已由
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蕉发改审批审〔2017〕3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除2017年度南沙蕉岭对口帮扶项目资金2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东路改造工程包括修缮改造外立面面积约15330平方米,改造瓦屋面面积10367.7平方米,改造混凝土路面面积9466平方米,更换门窗,迁移高压线路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滨水公园河堤路建设项目全长1.3公里;潘田休闲小广场建设项目占地约6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外立面装修工程、瓦屋面工程、街道地面混凝土工程、高压线迁移工程;平整场地、铺贴透水砖、室外景观灯及配电系统、栏杆、绿化工程;广场地面工程、驿站工程、长廊工程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3、招标控制价:26146425.24元;
2.4、工程地点:蕉岭县新铺镇;
2.5、建设工期:21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施工员(2人)、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自2017年 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7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于该项目施工现场较复杂,为保证该项工程的施工顺利安全进行,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员需在报名前自行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核实相关原件,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现场进行踏勘后取得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书(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应已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服务指南栏目。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12 日至2018年
1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9)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0)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1)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12)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证明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4)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省外企业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2 月
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5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