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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 批复文号海发改函[2017]131号批复单位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中共
项目名称 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
批复文号 海发改函[2017]131号
批复单位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共海丰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17]131号核准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工程名称: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地点: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小漠镇东旺村等34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规模: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小漠镇东旺村等34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村整治村容村貌对现有农房进行除险加固,外立面整改,卫生站及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村道路面硬化;供水管道(管径<1000mm);排水管道(管径<1000mm)等项目内容。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按照村庄整治创建编制指引、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各示范村规划确定的内容,完成村庄内整治创建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投资估算建安费60000万元,设计费约1560万元。设计期限:20天。投标单位报名条件: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主办单位须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企业。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承诺书。报名资料: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印章);(4)承诺书、(5)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除外)。资料封面应注明“海丰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请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正副本各一份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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