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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5]31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5]31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5]3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工程2.2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海傍路西侧,蕉门水道左岸2.3招标内容及规模:蕉门水上公-安检查站码头建设,包括拆除原有设施,新建固定码头长度55米,以及新建30m×3m接岸引桥和7m×2m活动引桥各一座,布置2个工作船泊位,及码头水工,水域疏浚、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电气、通信、导助航及其他临时工程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具体以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3693560.46 元;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3.5拟投入本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员1名(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测量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质量检验员1名(持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质检人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水运工程造价员或造价师1名。注:3.4和3.5上述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学历证及所属单位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3.6财务要求:有2014-2016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资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从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码头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造、维修)业绩。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的复印件;注: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其他证明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8信誉要求:(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5)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记录(在有效期内)。(3)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3.9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发布公告的同时接受投标人报名),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3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持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2.1、网上下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不用装订);4.2.2、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2.4、投标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4.2.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学历证及所属单位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4.2.6、项目架构主要人员一览表及人员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学历证及所属单位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4.2.7、2014-2016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4.2.8、投标人自从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码头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造、维修)业绩证明材料;4.2.9、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记录复印件(在有效期内);4.2.10、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4.2.1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4.2.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4.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4.4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光盘等每份500元,售后不退。4.5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 年123 17 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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