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4#机组主体及部分外围系统公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5 工期:2018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修类、承试类和承装类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火力发电厂35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日常维护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无维护原因造成影响主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附合同和用户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投标;
(7) 投标人承接的同型机组内容相似的日常维护检修三年内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
(8)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交审核的材料仅作购标使用,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关,通过购标审核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评标时的资格后审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与购标审核是否通过无关。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