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8)建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清镇市滨湖路市政道路工程(2~5标段)监理招标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对清镇市滨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14】3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清镇市 ,项目投资:25992.45 万元 ,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长3315.716米(含K3+120~K4+198、K2+720~K3+120、K0+937.384~K2+720、K0+882.284~K0+937.384),横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32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为城市主干;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带、人行道、照明及给排水系统等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7日 10时00分至 2018年02月06日 10时00分,在( )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7日 14时00分 ,地点:(四楼开标室4),(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