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神华招标网 » 正文

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审[2017]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1.招标条件

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审[2017]123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建设工程;

2.2 项目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2.3 项目规模: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210米,路幅宽24米,包括道路及排水、绿化、亮化、市政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约为 414 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双峰县宾园路(林孟路至园艺路)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管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内2017年8月-2018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不得有在建工程;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8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2月 5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湘政办发[2017]66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2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2   28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2  5 日至2018年 2  9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3  1  9 时(北京时间),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