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微球标段)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三标段(微球标段)。
2.2.1建设主要内容:5万吨/年微球装置、200立方米(标)/分空压站、600吨/时循环水站及原料罐区Ⅰ等。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微球装置及其东侧生产辅助装置、公用工程土建专业施工、安装专业施工标段。项目涉及的(单元号:202)微球装置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204)中控室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给排水、道路、竖向等施工;(单元号:301/10)原料罐区Ⅰ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401)空压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竖向等施工;(单元号:402)循环水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竖向施工等。
2.2.3计划工期:(施工开工至中间交接验收):418日历天,施工开工日以标段施工合同签订生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第三方审查合格、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2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指以炼油化工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8000万元的项目且已完工;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015年10月29日前注册有效期到期的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201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经理组织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1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指以炼油化工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项目且已完工;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取得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