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黄登电站35kV及以下输变电线路改(复)建工程(罗松场电站至石登变电站35kV线路改造工程变更(罗中石线11#-22#)工程)及拆除工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怒江州。
2、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3、采购范围及内容:怒江供电局黄登电站35kV及以下输变电线路改(复)建工程(罗松场电站至石登变电站35kV线路改造工程变更(罗中石线11#-22#)工程)及拆除工程。具体内容为:(1)G1-G2原为孤立档长1.312km,改线后路径长为1.889km,新增铁塔8基利用原塔1基。(2)拆除线路长度4.8公里,拆除铁塔1基,水泥杆11基。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竣工结算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持有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2(2015-2016)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报告或发包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谈判申请人单位注册;同一项目经理只能报本项目一个标段。
7、资信要求:①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被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投标限制期内。②谈判申请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确认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