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矿配件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履带式拖拉机配件)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是就大庆油田所需54大类履带式拖拉机配件生产维修的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具体招标货物见货物需求明细表,产品用途:主要是大庆油田各二级单位 所需履带式拖拉机配件。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日起,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不超过3年
2.3 交货日期: 按合同要求交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关键字需体现 “拖拉机”或“拖拉机配件”或具体的招标货物等涵盖招标货物的内容,并有“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销售”等字样。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原件需带到现场审核。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国内直接用户签订的2017年12月31日以前(含2017年12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的含有招标货物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影印件,并要在发票影印件上做出易于识别供货业绩明细的明显标记(如果未做标记导致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则视为无业绩,原件需带到现场审核】。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18-03-06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