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D-GC-2018-007
1. 招标条件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飞甬台温高速复线灵昆-阁巷段第9标段项目经理部防撞钢护栏(含组合式)采购、运输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此次招标,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线上电子化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中交股装字360号)
(6)《中交路桥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ZJLQ-工-10-2017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起于温州市龙湾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推荐线位终点,起点桩号K279+698,从龙湾区灵昆岛向南,经温州机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瑞安跨越飞云江,终点位于阁巷东,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浙闽界)段工程起点,设阁巷枢纽(预留)连接温州绕西南高速公路终点,终点桩号K318+342,路线全长38.644km。另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1条,全长4.892km。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 整体式路基宽33.5米, 整体式桥梁宽33.0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抗震烈度Ⅵ度,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瑞安东互通连接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3.5米,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两份。
④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⑤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生产加工及安装公路及桥梁工程防撞钢护栏的相关资质,近3年有2次及以上防撞钢护栏供应、安装、售后服务等工程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公告时间:2018年2月2日14时至2月7日14时
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2月2日14时至2月7日14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