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国网浙江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文体广告宣传费,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2.1广告牌国网宣传、制作、安装,现场活动场地布置、设备租赁、宣传展板制作、宣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资质及其他相关要求:
3.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
3.2.2产品须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规格和型号。
3.2.3投标人须具有全部交货地点范围内的配送能力。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⑤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周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2月 05 日至 2018 年 02 月09 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