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山供电局2018年配网修理工程(第一标段)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山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连山供电局2018年配网修理工程(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框架服务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包含连山供电局所辖台区及线路维修等32个配网修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并按实结算。(备注:1、项目如与广东电网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2、年中调整后若有新增同类项目也可沿用此招标结果。)项目预算:493.62万元。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省外注册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提到的资料。
备注: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4.2 现场递交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0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