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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授权采购项目-江山市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授权采购项目-江山市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

 本招标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授权采购项目-江山市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行贿犯罪告知函影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现场提供原件核对,若未提供原件视为无效的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与其他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 资质条件: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② 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或衢州市范围内装饰装修三级资质。
④ 江山市以外企业已完成进江备案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4) 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投标截标时间:截标时间 2018年 03月09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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