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 郎溪县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一、项目名称: 郎溪县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LXX-CG-GK-2018-0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 2018 年 2 月 27 日 9 时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