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文昌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第三批))施工(第十一至第二十一标段)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以琼交运综【2016】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昌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十一标段; 第十二标段; 第十四标段; 第十三标段; 第十五标段; 第十六标段; 第十七标段; 第十八标段; 第十九标段; 第二十标段; 第二十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第三批建设总公里长为356.501公里。第三批的第三阶段为187.551公里共划分为11个标段:施工第十一标段包括公坡镇16.348公里;施工第十二标段包括蓬莱镇25.78公里;施工第十三标段包括文教镇14.167公里;施工第十四标段包括东郊镇16.934公里;施工第十五标段包括东阁镇22.985公里;施工第十六标段包括会文镇18.343公里;施工第十七标段包括铺前镇和锦山镇14.894公里;施工第十八标段包括昌洒镇24.846公里;施工第十九标段包括文城镇(清澜)11.63公里;施工第二十标段包括文城镇(南阳)9.924公里;施工第二十一标段包括文城镇(迈号)11.7公里;单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受限路段采用15km/h),路面宽3.5m,路基宽度不小于4.5m。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 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2 08:30:00 至 2018-02-09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