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信阳市航务管理局委托对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淮滨段建设项目公务船(航道巡逻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名称: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淮滨段建设项目公务船(航道巡逻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8】012号
三、简要说明:1艘公务船(航道巡逻船),16座及以上。
四、资金来源及交货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淮滨段建设项目资金);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Ⅲ类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关部门签发的船舶建造能力评估证书或评估报告;
3、供应商须具有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条件,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