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LED广告制作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LED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LED广告制作,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2.3采购需求:为扩大公司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及业务宣传;
2.4投资额: 72万元
2.5服务地点:吉林市区繁华路段(吉林大街);
2.6发布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采购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