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保洁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保洁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GD-DL-CG-1801010
2.3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服务地点:安阳市殷都区机关大院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178439.88元
2.7 服务期限:1年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至 2018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