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IGCC化工岛区域设备维护及C修标项检修招标公告
1.项目概述
天津IGCC是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天津IGCC的六个系统生产装置,分别是1套46000空分装置,1套粉煤气化装置,煤粉处理量2000吨/日的两段式气化炉装置、1套合成气净化装置及1套硫回收装置、1套火炬系统、1套输煤燃油系统及化工岛部分公用工程系统。另外包括化工岛区域380V电动机、化工岛各380V PC、MCC段配电室等。招标工作内容主要为招标范围内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中的标项检修,统一招标后,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分为两个合同,分别签署及实施。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 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石油和化工装备维修(技改)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效。
3.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近三年内具有如下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个1000吨/日及以上的粉煤气化(壳牌炉、航天炉、华能炉、东方炉等)化工装置项目或两个以上同类规模的煤化工装置维保业绩,保运人数不应低于20人,保运时间不低于1年,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无重大经济诉讼案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8日9:00起至2018年2月1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