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18号
项目名称:孤岛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规模:本项目对孤岛镇区主干道路两侧沿街商户、地方小区、基地小区、地方单位及基地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集中到镇区污水主管网,经过镇区主管网输送到仙河污水处理厂,污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具体改造分为 5 大部分,如下所示:
①地方小区:永兴路、永和路、永乐路、光明路、永安路市场段沿街商铺及永兴小区(110 户)、河务局小区(100 户)、中海石化小区(120 户),共计 400 户。
②基地小区:供应库小区(210 户)、林科所(26 户)、三分厂小区(100 户)、马场中学(128 户)、车队营区(192 户)、二团小区、机关营区(265 户)、建安公司(22 户)、北苑小区(440 户)、商品房(70 户)、长寿村(24 户)、一团小区(120 户)、南苑小区(172户)、医院小区(30 户)、油区办小区(30 户)、欣马酒业(120 户)、冷藏小区(40 户)、沿街商务房(96 户)、渤海机械厂(46 户)、十三分厂(240 户)、十四分厂(300 户),共计 2671 户,其中除北苑、南苑小区是住宅楼外,其余是平房小区,以上:住宅小区共计 942 户,平房小区共计 2059 户。
③沿街商户:共青团路、永兴路、光明路、永乐路、永和路、协作路两侧商品房、基地商品房。
④基地单位:基地一团、二团、基地机关、车队、马场医院、胜岛石油机械、金岛实业、园林公司、物资配送中心、冷藏厂、供应库。
⑤地方单位:马场派出所、加油站、交警队、住建分局。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055.80万元。
本项目设计计划投资约5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概算)、地形图测绘、管网普查、改造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报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