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集士港镇格兰春晨幼儿园采购幼儿教学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NBHSWT023(NBRL-18007)
二、公告期限:2018年2月 8 日--2018年2月 14 日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要求 采购
预算 最高限价
子包一 幼儿教学设施 1批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431414元人民币 431414元人民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 2 月 8 日至2018年 2 月 23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