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东方电厂(4×350MW)燃烧及制粉系统维护工作
维护时间:2018年3月1日只2018年12月31日
资质要求: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机组相同或相类似机组2年以上良好的维护及故障检修经验,在维护及故障检修中未出现重大的检修安全质量问题。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书、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证件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只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