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16〕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镇黄甸村;
2.3 规 模:包括业务备勤楼、后勤保障楼、业务技术楼、大门及其与之配套的人防、道路、园林景观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921.84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21万元。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 招标范围:包括业务备勤楼、后勤保障楼、业务技术楼、大门及其与之配套的人防、道路、园林景观等工程。具体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6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连续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月(含当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其中信誉评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交纳方式为:一律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不记名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22248463@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