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杨家界大道建设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60号、张发改法制【2016】2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杨家界大道桥梁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近五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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