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清扫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清扫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永松路1D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A包:洒水车1辆,参数:总质量≥7350kg、额定载质量:≥4000kg、罐体容积:≥4.2m³、轴距:≥3300mm、最高车速:≥99km/h、发动机功率:≥85kw、外形尺寸:≥5900×2000×2300;B包:清扫车1辆,参数:外形尺寸≥5800×1990×2300、清扫速度(km/h) 3~20、清扫效率(%) ≥96、最大吸入粒度(mm) ≥110、不锈钢垃圾箱容积(m3)≥4。 采购预算:A包:11.8万元;B包:40万元。 项目用途:市容环境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车辆生产厂家须具有车辆生产、改装资格(须提供拟投标车辆列入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的公告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1日,9:00-17:30(工作时间)。 2、发售 3、文件售价:叁佰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