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元区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湖南天易集团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天元区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999.1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7358.18平方米,其中小学部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894.7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4396.1平方米;项目初中部规划总用地面积34104.3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2962.08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与初中部共用)、食堂、体育馆、游泳馆、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初中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60170.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66.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3.88万元,预备费4896.53万元,建设期利息3834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20 日历天,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①勘察范围为完成本招标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外装饰工程、园林景观、亮化工程、弱电智能化、附属工程、绿建、装配式、人防等所有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等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配合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6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准)。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参照2003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6 月 5 日~2018年
6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6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勘察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