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高新投资
1.2招标人地
2.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电商中心、新兴金融中心、虚拟大学城的电梯设备采购,已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为衡高新发【2016】214号、衡高新发【2016】208号、衡发改审【2016】4号。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高新投资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
3.2建设内容及规模:电商中心、新兴金融中心、虚拟大学城电梯设备采购。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40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电商中心、新兴金融中心、虚拟大学城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部门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 2018年6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证明复印件、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查询密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住建局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5: 00(北京时间),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