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华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府华庭二期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云龙房地产开发 ,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学府华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1723.18m2(约47.58亩),总建筑面积约10537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2900m2,公寓34658m2,商业裙楼5242 m2,商业街6800m2,地下建筑面积15775m2。项目总投资4384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核为准)
2.4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95日历天,其中:
勘察周期:25日历天。初勘10日历天,详勘15日历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设计周期: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完成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勘察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局部二次装修(公寓)、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招标所需图纸、招标技术资料、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全过程配合服务工作等(含景观绿化设计、外观设计、主体设计及装修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勘察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 7月 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网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网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